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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12月15日 16:33 点击量:


各系(室):

为保证期末考试周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做好学院考试命题、考务管理、试卷评阅、成绩录入、考试材料归档等各环节的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教处函字〔2019〕105号)》,现就期末考试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成立学院考试巡视工作小

组长:徐玲平 孙法柏

成员:陈福卫 刘振山 顾家彪 王毓静   杨子群 任永和 宋殿奎

二、学生考风考纪

1、全体学生学生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山东科技大学考场规则》,不得有作弊或违纪行为。对于作弊或违纪的学生,将严格按照《山东科技大学考试违规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学生考试一律在指定时间和考场内进行,按座次表顺序就座,考试中不得擅自调换座位。

3、学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并放在课桌上,以备查验;无有效证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三、教师监考纪律

1监考教师按时到位,佩戴监考证,切勿迟到、缺席,禁止私自安排研究生代替监考。

2确保彻底清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资料,统一放置于讲台空闲位置

3检查学生是否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未携带有效证件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4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5、监考教师发现学生有违纪或作弊行为,应立即终止该学生继续作答,并在现场收集该生违纪、作弊行为的证据材料,在“考场记录单”中如实填写违纪、作弊情况,要求学生在“考场记录单”上签字确认,学生如果拒签,应由全场监考教师签字确认。

四、巡考工作要求

巡考工作组成员按照考试安排对期末考试进行巡考。

1、检查考场清理是否彻底,有无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2、抽查学生是否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检查考生是否按座次表就座,检查监考教师是否已经要求学生将考试无关物品放到指定位置。

3、检查监考教师是否按时到位,是否佩戴监考证,是否有监考教师迟到、缺席,是否有监考教师私自安排研究生代替监考等情况。

4、检查监考教师履行监考职责情况,发现监考教师不能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应及时予以纠正或制止。

5、协助监考教师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其他异常或违规情况;若发现考生有违纪行为应坚决制止并责成监考教师及时认真处理。

五、试卷评阅、成绩提交和考试资料归档

1、考试科目结束考试后四天内完成试卷评阅工作,并从强智系统提交学生成绩。

2、成绩提交后即可送教科办归档,对试卷进行整理归档,试卷袋内须同时放入本科目成绩单、试卷分析、考场记录单,请任课教师在试卷袋底部截面写清考试科目、考试班级和本人姓名。同时,请任课教师提交系主任签字后的纸质成绩单一份送教科办。

3、寒假前,全部考试科目资料归档工作必须完成。

期末考试安排及巡考安排,详见附件。




文法学院

2019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