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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24日 15:25 点击量:


各系(室):

为进一步做好考试命题、考务管理、试卷评阅、成绩录入、考试资料归档等各环节工作,保证学院本学期期末考试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生考风考纪

1、全体学生学生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守《山东科技大学考场规则》,不得有作弊或违纪行为。对于作弊或违纪的学生,将严格按照《山东科技大学考试违规认定及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2、学生考试一律在指定时间和考场内进行,按座次表顺序就座,考试中不得擅自调换座位。

3、学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其中之一即可)参加考试,并放在课桌上,以备查验;无有效证件者一律不准参加考试。

4、学生须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工作。

二、监考纪律

1、监考教师要提前10分钟到位,佩戴监考证,切勿迟到、缺席,禁止私自安排研究生代替监考。

2、确保彻底清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资料,统一放置于讲台空闲位置。

3、检查学生是否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未携带有效证件者不允许参加考试。

4、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5、监考教师发现学生有违纪或作弊行为,应立即终止该学生继续作答,并在现场收集该生违纪、作弊行为的证据材料,在“考场记录单”中如实填写违纪、作弊情况,要求学生在“考场记录单”上签字确认,学生如果拒签,应由全场监考教师签字确认。

6、请监考教师佩戴口罩,做好防护工作。

三、巡考工作要求

巡考人员按照考试安排对期末考试进行巡考。

1、检查考场清理是否彻底,有无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2、抽查学生是否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参加考试,检查考生是否按座次表就座,检查监考教师是否已经要求学生将考试无关物品放到指定位置。

3、检查监考教师是否按时到位,是否佩戴监考证,是否有监考教师迟到、缺席,是否有监考教师私自安排研究生代替监考等情况。

4、检查监考教师履行监考职责情况,发现监考教师不能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应及时予以纠正或制止。

5、协助监考教师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突发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其他异常或违规情况;若发现考生有违纪行为应坚决制止并责成监考教师及时处理。

四、试卷评阅、成绩提交和考试资料归档

1、考试科目结束考试后5天内,任课教师完成试卷评阅工作,并从强智系统提交学生成绩;最后一门考试的科目考完后3天完成批阅并从强智系统提交成绩。

2、成绩提交后即可对试卷进行整理并送院教科办归档,试卷袋内须同时放入本课程成绩单、试卷分析(教师分析栏不可为空白)、考场记录单,需系主任签字的地方请先签字;在试卷袋底部截面写清考试科目、考试班级和本人姓名。查验不合格的将退回,由任课老师整理至合格方再行收存。本学期所有本院教师开课的课程都需要提交一份系主任签字的纸质版成绩单到教科办存档。

3、寒假后开始3天内、下学期开学一周内为闭卷考试科目资料归档时间,请老师们严格遵守,做好资料归档工作。

 

 

 

附件1:文法学院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

附件2:文法学院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巡考安排

 

 

文法学院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