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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举行《中国传统文化》和《法治教育》通识课启动仪式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6日 00:00 点击量:

58日,文法学院举行《中国传统文化》和《法治教育》通识课启动仪式。仪式由院长孙法柏主持,学院教职工和部分学生参加了仪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常务副院长、山东科技大学兼职教授、文法学院名誉院长秦瑞基为学院师生讲了《论文化的自觉》首堂课。秦院长从文化的概念谈起,对文化功能进行了分析。同时,围绕文化自觉这一主题,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局限性、公众对当下文化的讨论和对文化现象的认识等方面进行了阐述。整场报告运用大量史实与事例,深入浅出地讲解与分析了文化自觉性自中国近代以来的历史演变及其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深刻影响,为文法学院师生奉上一堂精彩的思想盛宴。

启动《中国传统文化》和《法治教育》通识课,是对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的贯彻实施。据悉,20167月,教育部、司法部等联合下发《关于印发< 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通知》。通知要求:“高等教育阶段要把法治教育纳入通识课范畴,开设法治基础课或者其他相关课程作为公共必修课。”2017年初,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接到该通知后,学校和相关院系领导进行了研究和批复。为贯彻上级文件要求和学校领导指示,文法学院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并采取外出调研、电话咨询等形式,广泛征集各方面意见建议,并结合我校具体实际,提出关于在我校非法学专业开设《法治教育基础通识课程的意见》。同时,按照学校领导要求,学院积极推动,将两个通识课纳入培养方案,并安排相关老师进行了多轮备课和试讲。

作为我校综合性人文社科学院,文法学院积极承担文、管、法类课程教学任务。开展人文教育是文法学院的责任和义务,也是学院利用学科优势为学校提供智力支撑和服务的体现。(苏金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