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劳动法律援助项目成立于2007年初,是一家为农民工、女工和残疾工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劳动法律咨询和案件代理的社会公益性团体,主管单位为南京大学法学院。本项目与所在地的司法、工会等部门建立了长期友好的合作关系,2008年7月,本项目在江苏省昆山市设立了服务站,并于2010年6月与昆山市司法局合作成立了“昆山市司法局农民工劳动法律援助站”。2012年4月,本项目与南京市总工会合作设立了“南京市总工会法律援助站”。现因工作需要招聘研究助理1名,法律干事2名。
招聘岗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研究助理1名
(一)工作内容:
(1)劳动争议案例分析,劳动法领域内调查、研究报告,单位工作报告撰写等文字性工作;
(2)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含案件接待、法律文书撰写、出庭代理等法律援助工作;
(3)组织、策划、推动各类法律宣传、宣教活动及活动文案、总结等组织文案工作;
(4)管理与指导项目在校生志愿者等管理性工作;
(5)项目执行主任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条件:
1、法学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有劳动法或者相关专业背景者优先考虑;
2、有独立思考能力,较强的文字功底,在学术期刊发表过劳动法专业论文或者相关类型论文者优先考虑;具备一定的团队组织能力,较强大抗压能力,有独立策划或者组织相关活动或者类似工作经历着予以优先考虑;
3、通过司法考试,英语水平6级以上,并有一定的口语表达能力;
4、有1年以上公益组织、律所或者其他相关组织机构单位工作经验,对劳动法领域、劳工问题有一定的认识;
5、具备较强的各类办公软件(office、简单数据分析软件Maple等)操作能力,如排版、统计分析等;
6、认同公益服务理念,有献身公益事业的职业理想,诚实、守信、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三)工作待遇:
1、薪资:基本薪资 各种补贴与津贴,不低于4000元/月,具体面议;根据工作表现,每年适当调增薪资;
2、保险福利: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交通意外附加险;
3、进修与培训:工作表现优异的,提供各种进修与培训机会,条件允许,可提供香港、国外培训与进修机会;
(四)工作地点:江苏省南京市
二、法律干事2名
(一)工作内容:
1、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含案件接待、法律文书撰写、出庭代理等法律援助工作;
2、组织和参加劳动法宣传、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等活动;
3、项目有关行政管理工作;
4、项目执行主任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应聘条件:
1、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往届或应届毕业生均可),优先考虑有劳动法专业背景者;
2、通过司法考试,具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文字能力。有公益组织、律所或者其他相关组织机构工作经验,对劳动法领域、劳工问题有一定认识的,放宽条件并优先考虑;
3、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office、简单数据分析软件Maple等)操作能力,如排版、统计分析等;
4、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较强的交流沟通能力,能够配合团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认同项目公益服务理念,有献身公益事业的职业理想,诚实、守信、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责任感。
(三)工作待遇:
1、薪资:基本薪资 各种补贴与津贴,不低于3000元/月,具体面议;根据工作表现,每年适当调增薪资;
2、保险福利: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并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交通意外附加险;
3、进修与培训:工作表现优异的,提供各种进修与培训机会,条件允许,可提供香港、国外培训与进修机会;
4、提供工作人员宿舍。
(四)工作地点:(苏州)昆山市。
应聘须知:
1、应聘者应提供求职申请和电子版简历一份(含近期照片一张),发至本项目邮箱中,邮箱地址:lllapnj@aliyun.com同时抄送:lllap@sina.com(重要)。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应聘研究助理/法律干事”以及本人姓名。符合条件者将会通知面试。应聘者可自愿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并对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本次招聘截止日期:2014年4月1日,一个月内未收到回复者,视为没有录取。如遇问题,如邮件被退回等,可以与本项目联系,联系人:屈老师,电话:0512-55181613,郑老师:025-83688502。
3、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www.labourlaw.org.cn/(中国劳动法律援助网)。
4、请应聘者务必注意:本项目不能与应聘者直接签订合同,应聘者按照南京大学人才交流中心规定的程序被录取后,将与南京某劳务派遣公司签订两年的劳动合同。本项目工作人员不属于南京大学编制内人员。
南京大学劳动法律援助项目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