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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山东科技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7日 00:00 点击量:

 

山东科技大学建校于1951年,是集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3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27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7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19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 83个本科专业。学校一直秉持为国家和山东省的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培养应用型人才的办学思想,形成了以应用学科为主体,管、法、理、工交融共进,以管、法为生长点,工科为坚实后盾的综合应用型学科体系,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5所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之一。

一、培养目标

结合我校学科特点和专业优势,适应我国不断发展的经济社会对地方公共管理现代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的要求,培养具备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有从事地方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招生计划

根据往年报考和招生情况,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拟招8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和 2016年学校下达的指标为准,并根据报考及上线情况做适当调整。

三、收费标准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的相关规定,山东科技大学2016年,公共管理硕士(MPA)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全部学费共3万元。

四、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2016年全国公共管理硕士(MPA)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大学本科毕业且有3年以上(含3年)工作经验;获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且有5年以上(含5年)工作经验;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且有2年以上(含2年)工作经验。(计算时间截止到2016年9月1日)

5.在境外获得的本科以上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五、报名与确认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考生须参加全国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现场确认在山东科技大学青岛校区进行。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

  1.时间:2015年10月(以正式发表的全国研究生报考时间为准)。

  2.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报名。

  第二阶段:现场确认

1.时间:2015年11月(以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院公布时间为准)

2.地点:报考公共管理硕士的考生,须选择“3753山东科技大学”报考点报名,并在山东科技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和参加考试。报名工作截止日期与全国统考报名截止日期一致。

3.所有考生均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交费和现场照相等手续。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报名信息错漏未被录取或被取消学籍,责任自负。

六、考试

  (一)初试

  1.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3.初试日期和时间: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注明时间为准。

  4.初试科目:

  公共管理硕士初试科目为两门:外国语(满分为100分)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为200分),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均使用全国统一命题。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考试大纲可在相关网站上查询。

  (二)复试

  联考成绩公布后通知复试时间。复试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公共管理基础等内容,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具体内容详见复试通知书。

  凡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都可以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所有考生复试时须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最后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复试时需参加我校统一组织的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七、录取

  在教育部招生政策的指导下,根据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初试、复试成绩和健康状况综合评定,择优录取。

八、学制及培养方式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基本修业年限为两年半。采取全日制培养方案,利用周末和节假日授课。

九、毕业及学位授予

  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修满规定学分,按时完成学位论文并顺利通过答辩者,授予国家承认的山东科技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由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

十、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山东省的相关政策及我校研招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招生咨询

1.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2-86057150

通讯地址:山东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579号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院    

邮政编码:266590

  2.山东科技大学MPA教育中心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2-86058027(权老师);13864233792(权老师)

   通讯地址:山东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前湾港路579号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邮政编码:266590

  电子邮件:skdMPA@163.com

  QQ群号:288497652(群名:山东科技大学M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