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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法学科方向学术沙龙丨解读最高法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最新规定——珠山法学论坛第374场
发布时间:2020年12月03日 22:28 点击量:

        2020年12月1日晚,文法学院诉讼法学科方向在J9-321举办了以“解读最高法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最新规定”为主题的学术沙龙。我院诉讼法学科方向朱玉玲、王次宝两位老师受邀出席,诉讼法及其他方向研究生共约30人参加了本次活动。

        本次沙龙由王次宝老师主持。首先,王老师介绍了本次沙龙的选题缘由与具体流程。接着,朱老师介绍了本次证据规定修改的主要背景以及具体内容。随后,诉讼法学科方向杨晓彤、李桂杰、王玉涛、吕元文、赵子一等同学借助演示文稿依次对最高法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规定的自认制度、书证提出命令、补强证据规则、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以及有专门知识的人等问题做了具体解读。李一凡、王梓俨、王悦、张梦蕾、王婷等同学还分别就证人线上作证方式的完善、自认查明的事实、不得强迫任何人自证其罪、电子证据规则等相关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朱玉玲老师就电子证据的原始载体和原件界定发表了个人看法,并专门就有专门知识的人的定位、聘请途径以及其与证据种类的关系等提出问题进行讨论。王次宝老师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言效力、瑕疵证据的补强等问题做了说明,并提出瑕疵证据之间能否相互补强这一问题供大家讨论。

        本次沙龙共持续两个半小时。最后,王次宝老师对本次活动进行了精要的总结并鼓励大家对相关问题继续进行拓展研究。本次沙龙,大家准备充分,讨论热烈,师生一致认为通过研讨加深了对最高法新证据规定的理解与认识。(撰稿人:杨晓彤  审稿人:王次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