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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请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第一轮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09日 11:15 点击量:

各位老师:

为做好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年度进展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接收

1、申请指南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暂未发布《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请关注科技处后续通知。

2、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及相关要求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已发布2021年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442/info79541.htm),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及相关要求请详阅通知。

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无纸化申请

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申请人根据学院(校区)申报进度安排,及时提交申请相关材料,科技处不受理个人申请。

3没有账号的申请人请与本单位ISIS系统管理员联系。机关人员通过学院申报。

4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

2021年,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5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6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7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学院(校区)有关事项

1、高度重视基金申报工作

组织相关专家对本单位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并提出修改意见,在申请书撰写质量上进行指导并做好形式审查工作。

2、严格做好形式审查工作

本年度继续实行二级管理模式,二级单位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系统的管理维护、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工作;对申请材料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负责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在线提交、退回及本单位申请人员管理等工作。

3、材料审核

各学院(校区)对本单位提交的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并逐项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4、其他事项

学校申请受理截止时间为3月15日12:00(系统申报功能届时关闭)。

(五)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报材料要求:

1)各单位需组织开展专家论证工作。邀请校内外同行专家对项目选题的科学性、立项依据的充分性、研究目标的明确性、研究内容的合理性、研究方案的可行性等方面给予评议及指导。

2)形式审查工作。ISIS系统管理员做好申请材料的形式审查工作。

3)申请书质量。申请人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和形式审查意见做好申请书的修改工作,确保申请书的质量。

2、申报时间要求:

1)申请人提交:请各位老师于3月12日下午下班前提交。

(六)联系方式

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计划科联系,联系电话:86057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