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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4月20日 16:22 点击量:

各位老师: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我省“十四五”教育发展起好步、谋好局,根据省教科研发展规划,经研究,省教科院拟组织2021年度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省内普通中小学校(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院校( 含技师学院)、教科研机构等教育工作者均可申报。

二、选题内容

着眼山东省“十四五”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中面临的重要理论、政策和实践问题,重点关注学前教育优质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育人方式转型、职业教育高地建设、高等教育强省建设、五育融合、教育治理现代化、教育评价改革、教育信息化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对外开放办学改革等议题。本次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特长自行确定选题,不支持以编译著作、编写教材、编写丛书、编写工具书等为直接目的课题研究。

三、立项数量与课题类型

本次课题拟立项550项。课题类型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重点课题占比不超过20%,青年课题占比不低于20%,研究经费自筹。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格要求。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报和重复立项,确保申报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对课题申报做如下限定。

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只能参与两项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的申报。

2.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等负责人不能参与本次课题申报。

3.凡以已结项的各级各类课题为基础申报本次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者,须在《申请书》中注明所申报课题与已结项课题的联系和区别。

4.重点课题主持人原则上需具备高级职称。

5.青年课题主持人为1986年8月31日后出生,课题组成员年龄不限。

6.本次课题申报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课题研究;鼓励各级各类学校教师、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协同攻关。

五、申报数量

本次申报采取限额申报方式,具体名额分配情况如下。

1.各市名额。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济宁、临沂、菏泽限报85项,其中基础教育限报60项、中等职业教育限报25项;淄博、泰安、德州、聊城、滨州限报60项,其中基础教育限报40项、中等职业教育限报20项;枣庄、东营、威海、日照限报45项,其中基础教育限报35项、中等职业教育限报10项。

2.高等院校每校限报10项。

3.厅各直属单位限报20项。

4.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限报60项。

六、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网络填报方式;各单位逐级申报,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网络申报统一通过“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平台”(http://sdjky.net:8684/)进行,申请人登陆系统,按照要求填报。

七、申报时间

1.5月31日—6月4日,全省各管理单位根据分配申报数额甄选申报对象,并指导、督促填写申报材料。

2.6月7日8:00—6月8日17:00时,各地市组织申报人根据所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平台”填报。

3.6月9日8:00—6月10日17:00时,各高等院校科研处(社科处)、厅直属单位、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等单位组织申报人根据所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平台”填报

3.6月7日—6月10日,全省各管理单位报送《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原件、1份复印件 )。

八、注意事项

1.课题原则上3年内完成。

2.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3年内不得申报;如获立项即予撤项并通报批评。凡在课题申报和评审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除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外,均被列入不良科研信用记录。

3.本次申报工作的评审采用网络评审方式,由申报平台填报课题内容。文件上传要求:匿名活页请上传pdf格式,申请书请上传doc或docx格式,文件大小请保持在5M以内。

九、学院申报时间

1、请拟申报的各位老师于2021年5月28日将纸质版材料(匿名活页3份)交至J9-303,电子版材料(申报汇总表)发送至孙明泽办公系统。

2、6月9日8:00—6月10日17:00时,推荐出学校的项目负责人根据所分配的账号和密码登录“山东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山东省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管理平台”填报。

3、我校限项指标为10项。

    具体通知详见人文社科处网站:http://rwskc.sdust.edu.cn/info/1010/16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