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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创平台运营中的著作权法风险及合规建议”学术沙龙——珠山法学论坛第489场
发布时间:2024年07月03日 10:07 点击量:

2024627日晚,高新科技与知识产权法研究所于图书信息中心-1318举行主题为“文创平台运营中的著作权法风险及合规建议”的学术沙龙,李钢老师、韩冰老师受邀与会担任点评人。文法学院30余名研究生参加沙龙并进行发言讨论。


本次沙龙围绕“文创平台运营中的著作权法风险及合规建议”展开讨论,包括“主题发言”、“自由发言”和“老师点评”三个环节。

在主题发言环节,王上同学首先就“文创平台运营中的著作权法风险及合规建议”这一主题进行了宏观层面的探讨。丁亚楠同学则从文创平台本身出发,于微观层面以建设、版权合作和用户版权意识三个角度进行了合规考量。李玉琦同学聚焦于文创平台的众筹运营模式,介绍了其产生的问题及规制建议。刘高含同学就文创平台用户协议中的著作权条款效力问题和改进方向提出了完善建议。张红梅和孙萌同学介绍了我国博物馆文创的平台运营模式,集中讨论了博物馆文创平台运营过程中的著作权风险并提出相应建议。韦文强同学认为博物馆在文创运营中应注意藏品的著作权归属问题。王日新同学进一步就博物馆文创运营中构想、实现和传播三个阶段的著作权风险展开讨论。石玮昕同学围绕NFT数字藏品平台的著作权合规发表观点,讨论了平台的著作权保护义务的必要性。丁佳琪同学进一步提出NFT数字藏品平台需建立完整的知识产权审查机制来预防侵权的看法,认为该平台应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


在自由发言环节,老师和同学们就主题发言中所涵盖的细节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

在老师点评环节,韩冰老师告诉同学们应从广义层面出发来理解文创平台,其应涵盖所有能生成文化创意和著作权作品的平台。此外,在信息网络传播权方面,韩老师指出平台以用户身份发布内容时不受避风港规则保护,应以作者身份担责,这对规范平台行为、保护著作权具有指导意义。最后,韩老师提到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类型的新变化对现有分类提出挑战,鼓励大家深入思考和探索。


李钢老师对同学们从法学和管理学多角度审视文创平台的思考给予了肯定,为那些有志于未来在知识产权管理领域发展的同学们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建议。他强调,在评估文创平台时,我们不应仅仅聚焦于侵权问题,而应更加关注授权层面,特别是在平台积极参与内容创作的背景下。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迅猛进步,文创平台利用这些技术参与内容创生,使得版权风险日益复杂。李老师呼吁同学们拓宽视野,紧跟前沿变化,深入探索在新兴技术背景下如何更有效地保护版权,从而积极应对这些挑战。


此次学术沙龙以文创平台运营中的著作权法风险及合规建议为主题,为同学们提供了宝贵的学术交流平台。不仅促进了同学们对文创平台运营中著作权法问题的深入了解,还激发了大家的学术热情和创新思维。通过分享和交流,同学们不仅拓宽了视野,还提高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相信这次沙龙对于同学们未来的学术研究和职业发展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撰稿人:王玥鑫 审稿人:韩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