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确保研究生遵守学术诚信和学术规范,防范学术不当行为,依据《山东科技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细则》(校党字〔2019〕62号)第十三条规定,导师应对研究生在学期间的学术研究严格把关,学院现规定:研究生发表的学术成果和学位论文必须经导师指导、同意,须履行相关的审查手续,并填制《文法学院研究生拟发表学术论文/成果审查意见书》(附件1)。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非经导师指导、同意发表的学术成果,不得作为评奖评优、学位申请等有关事项的合格申报材料使用。
附:《山东科技大学全面落实研究生导师立德树人职责的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导师应对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专利等学术成果和学位论文严格把关,教育研究生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认真审阅研究生拟发表的学术成果和学位论文是否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要求,并履行必要的签字手续,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
文法学院
2019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