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推进2023届硕士研究生毕业进程,加强导师对论文的指导,检查论文开题以来学生论文写作进度和质量,督促学生保质保量地阶段性完成学位论文写作任务,避免不合格论文进入毕业环节,根据学校和学院的相关制度,学院决定开展2023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具体事项如下:
一、检查时间:2022年12月25日前完成(含二次)。
二、检查对象:2023届预毕业硕士研究生。
三、检查形式:
由各毕业生与自己导师商定,按有关要求自行召集中期检查教师成员、确定检查时间、地点,并报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备案待查(备案表见附件)。检查小组由5人组成,导师应参加或列席所指导研究生的论文中期检查。
研究生提交《中期检查申请书》(见附件),填写《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见附件),并进行现场答辩。现场答辩时,须书面提交截至检查当天本人已经撰写的由导师本人亲笔签名的论文材料(已完成部分的论文字数应达到毕业论文要求总字数的60%,且必须含论文写作目录和参考文献。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论文正文总字数要求为不低于4万字,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论文正文总字数要求为不低于3万字)。
检查小组根据答辩及论文完成情况,以无记名投票表决做出中期检查通过与否的决定。论文获检查小组全体成员三分之二及以上的同意票,方可认定为通过。对于未通过的论文,检查小组应提出具体的修改要求,并在1个月内再次进行论文检查。再次检查不合格者须由导师做出说明,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交学院备案,作为预答辩的重点检查论文。
四、直接否决
凡参加此次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学生,若出现以下情形,应做“不通过”处理,论文直接进入整改环节。
1. 中期检查论文题目和开题通过的论文题目严重不一致的。
2. 未提交导师签字同意参加学位论文中期检查书面材料的。
3. 中期检查小组认定为论文完成部分不足毕业论文要求总字数四分之一的。
4. 学生已经完成的论文部分存在严重学术不端,或者极不遵守论文写作规范的。
五、结果处理
凡2023届预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均应参加此次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未参加中期检查者或者经中期检查整改后仍未通过者,不得进入预答辩、论文评审和答辩等毕业环节,做推迟毕业处理。
六、材料提交
1.参加此次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同学,须于中期检查至少前一天提交《中期检查申请书》(有导师签署“同意***参加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意见)及《备案表》以检查小组为单位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中期检查结束后,各检查小组负责人将检查结果(汇总表见附件,检查教师及小组负责人签字)提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3.须在2022年12月28日前将《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导师及检查小组负责人签署意见)以班级为单位按学号排序提交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附件:
1.中期检查备案表
2.中期检查申请书
3.法学硕士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
4.法律硕士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
5.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
6.中期检查结果汇总表
文法学院
2022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