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与高等学校合作的意见》,强调要以深化检校合作协同育人为重点,常态化推进人才交流培养合作,健全法学理论导师和实务导师共同指导的“双导师”制度。为积极贯彻落实该意见精神,7月22日我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秘明杰、诉讼与司法制度研究所所长王次宝一行到原阳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走访调研。

座谈交流会由原阳县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葛二磊主持,原阳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梁丽媛等院领导及各部门员额检察官代表参与座谈。双方首先对第一合作期的学生实习、校检交流等情况进行了回顾。早在2021年,我校就与河南省原阳县人民检察院签订检校合作协议,并设立“山东科技大学教学实习基地”。同年7月,我院派出了首批由12名硕士研究生组成的 “学生暑期夏令营”赴原阳县人民检察院实习。在校内导师与实践导师的共同指导下,实习生们经受住了天气炎热、水灾威胁、疫情影响等多重考验,坚守实习岗位,圆满完成了预定实习任务。目前这批经受历练的实习生们已经毕业并多数进入法院、检察院、税务局、律所等法律对口岗位。
双方还围绕共同关注的检察公益诉讼、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及高质量发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一致认为应当发挥各自优势,深入推进检校合作。座谈会后,葛主任带领来访老师参观了原阳县人民检察院,并详细介绍了该院的机构设置、团队成员以及办理的典型案例情况。

本次走访深化了我校与原阳县人民检察院的相互了解,有效探索了双方资源共享与合作共建的方向与模式,有利于进一步实现高校理论研究与检察机关办案实践的优势互补,有利于推动双方在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检校合作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更大成效。
(撰稿:王次宝 审稿:秘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