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5月15日,由青岛市法学会、山东科技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市域社会治理研究院主办,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承办的“社会治理法治化理论和实践研讨会暨青岛市法学会社会治理研究会成立大会”在中国青岛举行。市政法委副书记刘祝三、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白雪青、山东科技大学党委常委、宣传部长李克周、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孙法柏出席会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市域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黄文艺通过网络形式线上参会。
此次会议主要分为开幕式、主旨演讲、分论坛(上)以及分论坛(下)四个阶段,旨在“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市域社会治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更好地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互动”。

(与会代表合影)
上午9时,大会开幕式在山东科技大学青岛校区逸夫讲堂顺利举行,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孙法柏主持开幕式。来自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东南大学、中南大学、西北师范大学、江苏大学等多所国内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们,围绕社会治理法治化理论和实践相关问题展开研讨。

在开幕式上,青岛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祝三同志发表致辞。刘书记提到,今年恰逢“十四五”开局之年,对照十九届五中全会的要求,对标中央赋予青岛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需要进一步聚集专家资源,凝聚多方智慧,总结治理经验,创新治理理念,为青岛市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高质量的智力服务。他指出,青岛市法学会社会治理研究会的成立恰逢其时,必将有所作为、大有可为。
山东科技大学党委常委、宣传部长李克周在致辞中从山东科技大学的建校规模、师资力量、学科特色、人才培养等方面介绍了学校情况,并就学校扎实推进“双一流”建设的阶段性成效进行了简单总结。他强调,山东科技大学作为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将充分发挥高校建设新型智库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市域社会治理研究院院长黄文艺作为特邀专家代表发表致辞。在致辞中,黄文艺提到,青岛市法学会社会治理研究会凭借自身优势,创造了先进经验,希望其在今后发展中可以加强自身与社会各界的紧密合作,形成战略联盟,在推进社会治理的进程中积极发挥智慧作用,逐渐成为国内讨论社会治理理论的重要学术平台。
会上,青岛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白雪青宣读青岛市法学会有关社会治理研究会成立的批复文件,并主持研究会选举程序。白雪青提出,希望研究会进一步明确自身角色定位,创新活动方式,面对社会治理现代化与法治化新课题,认真研究新问题,努力打造适应社会治理现代化发展的新型社会智库,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为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在会议主持阶段,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孙法柏对来自各方的信任与支持表示感谢,并就研究会今后的发展方向进行展望,他表示研究会这一平台将在促进市域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应有作用。
研讨会在开幕式之后举行,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春福主持了主旨演讲。
首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徐汉明以“市域治理现代化的意义、内涵与行动选择”为题发表主旨演讲。徐汉明指出,“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对自觉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意义重大而深远。
随后,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高其才以“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关系的若干思考”为题发表主旨演讲。高其才从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关系的法律安排、实践样态以及基本认识三个方面进行分析,提出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当代中国,应当坚持村民自治,恰当厘清乡镇人民政府与村民委员会职责,并在此基础上正确理解国家、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第三位主讲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蒋立山以“社会转型与法律治理的阶段定位”为题发表主旨演讲。蒋立山提出,现在我们所讲的法律制度过程应该是现代化进程后期的社会和法律制度。他从历史和社会发展的视角,深刻阐述了社会治理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以及不同社会治理和社会发展阶段应该有的不同治理方式。
第四位主讲人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何艳玲以“社会治理的‘中国逻辑’”为题发表了主旨演讲。何艳玲讲到,在“四化(市场化、城市化、全球化、互联网化)”共时态背景下,需要对“国家目标驱动下的治理任务变迁”“治理任务变迁中的政府与社会关系调整”以及“社会治理创新的特质及其逻辑”三个问题进行梳理。
下午举行的研讨会分论坛分为上下两个阶段,上半阶段由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何艳玲主持。
第一位发言人吉林大学法学院李拥军教授以“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与中国法治模式的革新”为题作了报告。李拥军以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与中国法治的生长历程为视角,总结了我国“站起来”“富起来”“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并延展性的探讨了当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结构特征、法治需求之间的内生逻辑,同时提出中国的法治模式应当通过重塑法律体系格局、提升权利保护的“量”与“质”、健全社会公平公正机制、强化防控手段在法律实施中的作用、完善风险责任制度体系等具体路径实现新的跨越。
第二位发言人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春福以“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法理思考”为题作了报告。杨春福指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前提就是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要把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的重点从县一级提升到市一级,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并从归纳性角度总结了社会治理与社会管理主存在主体、理念以及手段方式三方面的区别。
第三位发言人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市域治理研究院教授孙健以“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推进路向”为题作了报告。孙健总结了现阶段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过程中出现的“新矛盾”,分析了社会治理呈现阶段化特征的原因以及特征表现,从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等八个方面,提出新时代对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要求与发展举措。
在与谈与互动环节,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院长孙法柏教授指出,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问题,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单位都具有重要意义。社会各界应协同联动,通过把握治理内涵及完善治理思维、运用信息化思维及提升治理效能、运用法治化保障及规范治理机制以及运用体系化理念及优化治理机制四方面,实现治理决策精准化、把握问题精准化、社会需求精准化,从整体上提升治理效果,继而不断提升治理能力。
简短休息之后,下半阶段分论坛由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拥军主持。
第一位发言人江苏大学法学院院长李炳烁教授以“通过公共法律服务创新治理的理论逻辑与实践路径”为题作了报告。通过调研,李炳烁提炼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江苏经验”,提出以公共法律服务平衡法律资源配置的观点,通过讲述市域社会治理的“太仓模式”“扬中模式”,创新性的提出以技术手段重组法律生产逻辑,将公共法律服务的传统供给模式与现代技术手段相结合,构建“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共享平台的发展方向。
第二位发言人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清望教授以“地方立法在社会治理现代化中的作用”为题作了报告。针对地方立法是否能够承接国家和社会治理现代化要求这一核心命题,杨清望从治理方式、治理规范进行了阐述,并就治理规范的有效性和可司法化两项难点提出应对方案。
第三位发言人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原光教授以“网络社会治理法制化的相关问题思考”为题作了报告。原光以十大“网络观”为主线,通过对网络使用的规模、现状与趋势进行数据分析,探讨网络社会治理在“守法”“立法”“执法”方面存在的困境,并对网络社会治理法治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提出自己的见解。
第四位发言人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副院长赵丽莉教授以“立足内容安全生态系统的网络信息内容安全治理研究”为题作了报告。赵丽莉立足内容安全生态系统的网络信息内容安全治理研究,分析了网络信息内容治理在社会综合治理这一系统工程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的背景,通过治理理念、治理模式、治理机构三部分内容,向我们展示了国家治理现代化对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新诉求。
分论坛最后,西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院长、市域治理研究院孙健教授做出了总结发言。孙健谈到,青岛市法学会社会治理研究会的成立意义重大,与会多位专家通过不同视角阐述了社会治理的热点、焦点问题,凸显了本次大会的特色之处:学者基于不同研究背景提出的观点精彩纷呈;建基于法学、政治学、公共管理学等多个学科领域,研讨视角多元,主题鲜明,会议成效显著。(撰稿人:罗靖雯 谷盈颖 审稿人:秘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