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学位办及学校关于论文抽检对论文质量的要求,为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杜绝不合格论文,学院决定对2016届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进行中期检查,以及时发现论文写作中的问题,督促研究生高质量按时完成论文,加强导师对论文的指导。具体事项如下:
1. 检查时间:2015年12月7日—30日
2. 检查对象:2016届毕业的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硕士研究生
3. 检查组织:学院统一安排,各学科组具体组织。由各学科组长确定具体的检查时间并于12月4日前报学院,研究生秘书协调安排地点。各学科组参加检查的导师(教师)不少于5人,具体人员由学科组长确定。
4. 检查方式:研究生填写中期检查表,并进行现场答辩。现场答辩时需提交已完成论文的主体部分(不少于论文总字数要求的60%)及参考文献目录。
5. 检查结果:各学科组根据答辩及论文完成情况,做出合格与否的判断(商议后无记名投票表决)。
6. 结果处理:对于不合格论文,敦促研究生认真写作论文,并在1月15日前重新汇报检查,再次检查不合格者须由导师做出说明,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意见,交学院备案。论文送审前由学院组织专家表决论文是否合格并做强制校外盲审处理。
备注:
(1)正常开题未通过者请于12月7日前完成开题。
(2)3月中旬学院将组织论文预答辩,论文成稿须在3月中旬前完成。
附件:1. (法律硕士)硕士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doc
2. (法学硕士)硕士学位论文中期进展报告.doc
文法学院
2015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