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学院关于加强2017届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系(室):
毕业实习可加深学生对所学专业认识, 拓宽学生视野,提高学生能力,为就业奠定基础。为确保学院2017届毕业生实习工作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习指导原则
为确保实习质量,促进实习和就业、管理工作的结合,学院2017届毕业生实习的指导原则为:“统一与自主结合,统一为主;集中与分散结合,集中为主;周边与它地结合,周边为主”,亦即各系原则上统一安排学生的实习单位,除非到有就业意向单位实习外一般不得与学院统一安排相冲突;到就业意向单位实习必须出具就业实习接收函,由学生向所在系提出申请,经院就业领导小组考察后方可自主实习;实习形式尽量采取集中进行,减少分散实习形式;为方便学生管理和就业工作开展,实习场所尽量以校内、黄岛区和青岛市周边为主,一般不要安排其它地域。
二、实习前期工作
1.学院成立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一),各系成立由系主任负责的实习工作组,加强组织领导。
2.各系组织召开教师层面实习工作专题会,传达学校规定和学院意见,布置实习工作,落实相应的实习任务。其中,实习老师、就业指导老师和论文指导老师原则上要三者合一,保证实习和论文指导的衔接,促进毕业生就业率提高。
3.各系分专业召开实习教育动员会,公布实习分组情况,教育学生遵纪守法和注意人身安全。每位指导教师在实习前须与学生逐个谈话,重申实习规定和注意事项。
4.为确保实习质量和学生安全,学生离校实习前须提供盖有实习单位公章的实习单位接收函,多名同学在同一单位实习的,可只出具1份接收函并附学生名单;实习前,学生需与学院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三、实习过程的管理
1.指导教师与学生之间随时保持联系,要全面掌握学生动向;实习学生须定期与指导教师联系(每周不少于2次),汇报实习情况;若更换通讯方式,须及时通知实习指导教师和辅导员。
2.学生实习期间服从单位和学校安排,严格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生请假须经实习单位和学校双方指导教师同意,报指导老师和辅导员备案,方可离开实习单位;返回实习单位后应办理销假手续。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实习单位者,按规定处理。
3.实习学生必须认真撰写毕业实习日志(具体格式见附件二),将每天实习内容、收获、感想等情况予以详细记录。
4.学院将在本学期第7周开展毕业实习情况抽查;实习结束后举行实习学生座谈会,全面了解指导老师指导和各系组织情况。
四、毕业实习的考核
1.实习结束后须提交实习报告、实习考核表(须盖实习单位公章)、实习日志、实习心得(心得内容和格式各系自行规定,不少于1000字)等材料。上述材料字数要符合学校和学院规定。
2.各系在毕业实习结束后,要组织学生逐个汇报实习情况。指导教师应结合实习考核表、实习报告、实习日志、实习心得等书面材料和个人汇报情况评定学生实习成绩。
3.学院教科办将在实习结束后,对相关材料进行归档,同时编制《2017届毕业生实习心得汇总》,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五、几点要求和说明
1.各系尽快与周边实习单位对接落实毕业实习相关工作,必要时要进行走访联络。如属新建实习单位,尽快落实实习协议签署和挂牌工作,确保毕业实习工作顺利开展。
2.各专业根据学生实习情况可适当提前介入毕业论文环节,恰当处理实习周期和毕业论文的时间分配。但毕业实习和论文总体周数不得突破各专业培养方案规定。
3.2月25日前,各系2017届毕业实习方案(含实习工作组组成、实习地点分布和安排明细表等内容)(实习安排明细表格式参照附件三)、实习接收函等材料报教科办王丹处;院团委与每个实习学生签署《文法学院学生实习安全承诺书》,由段雅楠老师接收汇总和存档。
望各系(室)高度重视毕业实习工作,按通知精神和相关规定扎实推进,确保质量。
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