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文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文法院字〔2019〕4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申请
(一)提交材料:
1.《文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A4双面打印),同时提交电子版。
2.各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按学院实施细则规定的申请条件顺序排序,复印件连同材料目录一起装订成册)。所有材料装入自备的档案袋,并将材料目录贴于档案袋封面上。
3.论文著作等学术成果,学生需另行提交含封面、目录页、正文的成果PDF电子版,但需隐去作者信息。
(二)提交时间:2019年10月11日15:00前,逾期不予受理。
(三)提交地点:纸质版提交至J9-301,电子版打包发送至kedajm@126.com.(邮件标题命名格式:姓名+学号+2019研究生国奖材料)
二、学院评审
(一)2019年10月12日,评审工作小组随机组织学术评审专家,对参评条件中的学术研究成果进行双盲匿名评审。
(二)2019年10月14日,学院组织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报送材料进行初评,筛选出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
(三)2019年10月14日,听取符合申请条件学生的答辩。
(四)2019年10月15日上午,召开学院评审委员会评议,无记名投票表决额定内的人员。三分之二票为通过,票数相同者再进行表决,直至选出额定内人员。
(五)2019年10月15日,公示初评推荐结果。
文法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http://wenfa.sdust.edu.cn/info/1023/824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