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9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校团字〔2020〕6号)的要求,按照《“青春集结号”团支部成长计划》(校团字〔2017〕15号)和《关于开展共青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表彰活动的意见》(校团字〔2017〕 16号)的有关规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文法学院对2019年度共青团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了认真评比。为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师生监督,现将初选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公示时间:2020年4月14日-2019年4月16日
接访地点:J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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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任永合
文法学院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