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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法学评论》发刊词
发布时间:2023年09月01日 08:30 点击量:


人类迄今漫长的发展史上,共经历了三次重大革命。第一次是农业革命,它使人类走出了动物界,过上了真正自主的属人生活;第二次是工业革命,它使人类摆脱了繁重的体力劳动,创造了现代的文明生活;第三次是当今的信息革命,它打破了“上帝”为人类设定的边界,开启了虚实同构、人机交互、智慧泛在的数字生活。每一次重大革命,都会引发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的全面变革与生活重建。与此相应,法律制度也必将实现从农业社会范式到工商社会范式再到数字社会范式的代际演进。全球数字立法加速发展,数字法学必然应运而生。

无疑,现代法学根源于工商社会的秩序要求,是对工商社会生产关系、生活关系的法学概括与命题提炼。无论是公法上的宪制、行政法治,还是私法上的物权、债权、侵权、知识产权等等,其背后都是工商社会的生存方式、价值原则和行为规律的客观反映。如今的数字社会超越了工商社会的基本发展逻辑,其核心在于通过数据信息的分享与控制来组织生产生活、调配社会资源、创造社会价值、塑造社会秩序,从而形成了虚实同构的数字社会关系。其底座机制是平台、数据和算法,它塑造了人类从生物性生存转向数字化生存的新型文明形态,数字法学就是这种数字生活原则和数字行为规律的客观反映与理论呈现。

回望历史,中华民族在农业文明时代取得了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康乾盛世等辉煌成就,但在进入工商业时代之后,晚清帝国却遭遇了丧权辱国的悲惨命运。此后,既要追赶现代化,又要保持“中国特色”,实现民族复兴一直是中华儿女的执着梦想。如今新兴技术革命快速推动着从工商业文明向数字文明的历史性转型,中国的数字经济水平已稳居世界第二位,数字社会、数字政府、数字司法、数字生态建设也日新月异、不断突破,中华民族迎来了难得的复兴发展机遇。为此,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中国式现代化”,这就跨过了追赶现代化进程中保持“中国特色”的“跟跑”阶段,进入了数字化转型进程中与发达国家同步的“并跑”阶段。如何在数字化发展的创新成果基础上提炼、创建自主性的数字法学,探索和构建中国的数字法治,就成为摆脱近百年来一直“追赶”西方的被动局面,进而在全球数字竞争格局中掌握主动权、话语权,实现民族复兴的关键一环。

基于这一时代要求,近年来的数字法学成果放量喷涌,数字法学学科迅速崛起,数字法学学术平台纷纷创办,《数字法学评论》就是其中的一道风景线。本刊致力于探索数字社会发展规律,提炼数字法学理论命题,推动数字法学体系和数字法治体系的理论构建,进而为数字法治建设提供理论引领和智力支持。

当前,从联合国到美国、欧盟、日本等,都在积极部署和实施数字发展战略、构建数字规则体系、探索数字法治机制,相应的数字法学理论研究也如火如荼。中国的数字法治建设和数字法学研究必须勇立潮头、探索创新,这样才能形成自己的数字法治话语权,参与全球数字法治原则与制度的规划创立,并为全球数字法治建设提供可能的“中国模式”和“中国方案”,绘就一幅填补未来的美好蓝图。本刊将与法学界、司法界、实业界、出版界的广大同仁一道,为繁荣中国自主性的数字法学、推进“中国式”的数字法治贡献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