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0日晚,文法学院高新科技与知识产权法研究所的“人工智能创造物的知识产权理论与实践前沿”主题学术沙龙成功举办。沙龙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李钢、慕晓琛老师受邀出席并担任点评人,学院各年级研究生30余人参加。
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潜移默化中改变了人类社会的商业模式与生活方式,其创造物的知识产权纠纷也受到产业界和学术界高度关注。本次沙龙,同学们针对人工智能创造物的知识产权,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理论前沿和实践热点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李振、许家欣、沈军哲、杨爱芹四位同学围绕“人工智能是否具有民事主体资格”、“人工智能的可版权性”、“司法实践对人工智能创造物的观点”等方面对人工智能创造物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李晗同学以我国专利法第6条为中心,介绍了人工智能创造物专利权归属的理论基础;于子皓同学以“腾讯诉盈讯案”为例,重点从独创性的多个判断角度解读人工智能创造物的作品版权问题;而张琪同学以DABUS案为核心,分享了世界各国法院对该案的不同判决,以此反映当前各国对人工智能创造物权利归属问题的不同态度。
针对沙龙主题和同学们的观点,慕晓琛老师指出人工智能创造物的权利归属并不是唯一待讨论问题,还可能涉及算法数据收集合法性论证等等,因此对算法的创作过程有所了解也是深入研究的基础。同时,他认为人工智能创造物的权利归属问题影响因素较为复杂,判断标准未必统一,建议同学们研究时开拓新思路、寻找新视角。
李钢老师首先对同学们的积极发言和参与热情提出表扬,同时也指出同学们在研究方法和研究立场选择上存在的局限性,建议可以溯源问题本身,以目前的理论基础为支撑提出问题,运用新的研究方法更好地解决问题。并强调在人工智能创造物问题在产业界和学界没有统一定论时仍有很多方面值得去讨论、拓展、研究,希望同学们在今后的学习研究中能有新提高、新突破。
时值“2022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启幕之时,本次沙龙的举办开拓了同学们在人工智能知识产权研究领域的视野,进一步加深了对宣传周主题“全面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的认识。(撰稿人:张雯 审稿人:李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