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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老师:
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结项工作于每年的3月和11月集中进行,今年上半年的集中结项工作已开始,请各位老师于2020年4月3日上午将结项材料报到J9-301,逾期不予受理。
注意事项:
1、结项工作按照《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管理办法》执行。提交材料:
(1)课题申报书;
(2)立项证书复印件;
(3)未按时完成项目需提交延期申请书,即到期不能完成的,需提交书面延期申请书,时间写在计划结题时间的前三个月(必须手写签名)。
(4)项目研究报告、论文等成果资料(论文提交复印件,论文必须有项目资助标注);
(5)《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鉴定结项证书》。
注:以上材料按照顺序装订成册,并加封面,提交一式1份。
2、鉴定专家一般为5-7人,课题组成员包括顾问不得担任本课题鉴定专家,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参与鉴定的专家不能超过2人(专家必须手写签名)。
3、成员组一般不允许变更,变更需要提前写申请书,成员不得超过5名。
4、山东省艺术科学重点课题专项课题,同时提交。
5、下半年的集中结题,请于2020年10月10-11月9日之间提交,不再另行通知。
附:结项相关文件、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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