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8日,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拥军应邀为文法学院师生作题为“法治思维的形式与实质”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由秘明杰副院长主持。
李拥军教授以卢梭的名言引出本次讲座的主题“法治思维”。他指出,在法治社会中我们要拥有法治思维,法治思维包括形式和实质两个层面。形式的法治思维是一套确保依法办事的思维,实质的法治思维是一系列确保“依法办事”方式为善的观念。随后,李拥军教授详细阐述了法治思维的内容,通过详实且贴近生活的例子为同学们解释了法治思维的具体内涵,让同学们对法治思维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他强调,“法治”不是“法律之治”,而是“法律人之治”,所以法律思维是最重要的,中国社会要想实现法治,法治思维应当先行。
在提问环节,李拥军教授就同学们提出的问题给予了详细的解答,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结束。(撰稿人:徐晴 审稿人:秘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