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4日,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朱慈蕴应邀为文法学院师生做了题为“营商环境下的公司法现代化”的学术讲座。本次讲座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由院长孙法柏教授主持。
讲座伊始,朱慈蕴教授以《全球营商环境报告2020》《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信息为切入点,诠释了“完善营商环境关键在于公司法现代化”这一主题,并阐述了公司法现代化的重要意义。随后,朱教授从“营商环境的保驾护航”、“充分认识公司的本质与形态”、“怎样鼓励设立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释,明确指出公司法对于营商环境的优化具有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中国的营商环境还有巨大的改革上升空间,充分认识公司的本质与形态是公司法改革的起点。谈到怎样鼓励设立公司这一问题时,朱教授阐释了资本管制缓和化的目的不会影响资本的重要性,提出围绕资本认缴制体系化修补公司法的观点。在关于公司治理的话题中,朱教授探讨了股东权利来源与限制以及股东信义义务的问题,认为在配套董事受信义务的前提下我国应当引入授权资本制,而完善公司治理是目前公司法现代化所有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在交流与谈环节,朱教授就老师和同学们提出的问题给予了详细的解答。我院师生一致认为本次讲座有高度、有广度、有深度,直击前沿问题,信息量大,收获颇丰。(撰稿人:徐晴 审稿人:王次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