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鼓励支持山东优秀社科理论成果研究创作,推出更多精品力作,根据《关于支持鼓励山东省社科理论优秀成果的若干措施(试行)》(鲁宣办发【2020】10号),在已掌握部分情况基础上,面向全省组织申报2020年度社科理论优秀成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一)研究项目类
1、入选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和《国家哲学社会科学成果文库》的社科理论类成果。
2、按期结项并验收优秀的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按期结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项目、重大研究专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
(二)文章著作类
1、入选中宣部主办的全国性社科理论研讨会的优秀理论文章。
2、入选国家社科基金优秀文章的优秀成果。
3、入选中宣部2020年主题出版重点出版物、2020优秀通俗理论读物出版工程及中宣部重点推荐书目的社科理论著作。
(三)智库成果类
1、获党和国家领导人批示的智库类成果。
2、被中共中央办公厅内部专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成果要报》采用的智库研究成果。
3、通过新华社、人民日报社、《求是》杂志社等中央重要媒体内参采用的智库研究成果。
(四)报刊媒体类
1、中宣部重点资助的社科理论类报刊。
2、入选国家社科基金优秀学术期刊的优秀刊物。
3、入选CSSCI来源期刊的非高校社科理论学术期刊。
4、在中央电视台科教频道、“学习强国”全国平台播出的优秀理论专题片(每集20分钟以上)。
二、申报原则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突出探索性与创新性,体现政治标准与学术标准相统一。
2、申报成果必须以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个人、团队为研究创作主体。成果由省内多家单位联合推出的,以第一顺序为主。与外省或中央有关部委合作,第一作者、第一完成单位、第一署名单位不属于我省的,不享有知识产权、成果版权、评奖申报和奖项荣誉权的,不在申报范围内。
3、成果应确保著作权、荣誉权清晰,并通过唯一渠道申报,不得多头报送。
三、报送要求
1、本次申报面向2020年度社科理论优秀成果。
2、申报人请认真填写《山东省社科理论优秀成果申报表》,并提报符合申报条件的证书、文件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一式三份)。
3、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优秀成果申报工作,严格按照组织报送,不漏报、不错报,层层把关、认真遴选,以单位名义如实提交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间
请各位老师于2021年2月19日将纸质版材料送至J9-30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孙明泽办公系统。
具体通知详见人文社科处网站:http://rwskc.sdust.edu.cn/info/1010/157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