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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关于加强201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1日 00:00 点击量:

各系(室):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论文答辩及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教师用)》有关规定,现将学院201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与时间安排

(一)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由院分管领导、教学督导、各系主任、教科办和团委工作人员组成的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对毕业论文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监督。

2.各系应分别成立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和指导本系所属专业的毕业论文工作。系层面组织领导小组名单于2018年5月20日前报教科办。

(二)时间安排

  1.第11周(2018年5月14日-5月20日):学生选题与各专业开题工作;

  2.第13周(2018年5月31日-6月1日):学院毕业论文工作中期检查;

  3.第15周(2018年6月16日-6月17日):各专业举行毕业论文答辩;

  4.第16周(2018年6月18日-6月21日):成绩评定与教务系统提交;

  5.第17周(2018年6月21日-6月25日):填报论文选题情况统计表;

  6.第17周(2018年6月25日-6月30日):毕业论文相关材料的归档。

二、选题、开题与中期检查

(一)选题原则

1.选题必须符合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在满足教学要求前提下,尽可能选择与指导教师科研课题、经济社会建设与发展热点等紧密结合的题目。

2.选题要有一定综合性,覆盖知识面较宽,能使学生受到全面训练;同时,选题要难度适中,使中等程度学生通过努力能得以完成。对学有余力的优秀学生,可适当增加内容和提高要求。

3.原则上每人一题。如数名学生同做一个课题,应保证每个学生有不同的专题或不同原始资料。严禁照搬照抄以往毕业论文题目与内容。该种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学生答辩成绩,并按照学校、学院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为充分调动师生两方面积极性,在选题方式上,各专业可采用自选和分配相结合的方式。题目确定后须尽快通知学生,以便学生有充分准备。

5.题目一经选定,不得中途随意改变。如确因不可预知因素需要更换题目时,学生须在一周内向所在系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改题。

(二)开题工作

1.毕业论文开题毕业论文工作的重要环节。学生在选定题目后,在导师具体指导下根据课题要求查阅、收集有关资料并编写研究提纲,认真撰写开题报告,经所在系负责人审定后开始执行

2.开题报告是学生答辩资格审查和学校教学检查的依据。开题报告内容与格式严格遵照学校、学院规定的格式要求,应与毕业论文一同存档。

3.开题工作由各系自行集中组织,最晚于2018年5月20日前完成;各系需提前3天将开题时间、地点报教科办,学院将根据各系安排进行检查。

(三)中期检查

1.学院为加强毕业论文工作管理,保证毕业论文质量,将组织专家对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进行中期检查,各系应提前做好中期检查及相关准备工作

2.毕业论文中期检查主要围绕学生开题情况和论文写作情况两方面展开,检查方式为学院抽查,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6月1日。详细安排另行通知。

三、论文格式、答辩与成绩评定

(一)毕业论文格式要求

各专业毕业论文严格按照《山东科技大学关于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意见》和《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毕业论文写作要求》(见文法学院主页“教务信息”专栏,网址:http://wenfa.sdust.edu.cn/contents/16/2981.html)

(二)毕业论文答辩组织

1.答辩活动面向全院公开,以接受监督,起到示范、交流和质量提高的作用。各系需提前3天2018年6月13日前)将答辩委员会组成、时间地点、分组情况报学院教科办,并在学院公告栏和主页公开各专业答辩时间、地点与分组情况。

2.每个学生须独立撰写论文,按规定的格式和封面装订成册,由指导教师评阅后,交答辩委员会评审。每个学生毕业论文完成后必须参加毕业答辩,在校外做毕业论文的学生应回校答辩。学生毕业论文由系指定特邀评阅人进行评阅(指导教师应提前3天将学生毕业论文交给特邀评阅人)

3.各系须严格审查学生答辩资格,凡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毕业论文全过程1/3,或未完成毕业论文内容要求者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对在毕业论文工作期间,不遵守论文工作纪律,屡次批评不加以改正的学生,不准参加正常程序答辩;学生作认真检查,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后,可参加学院大组答辩(二辩),但成绩下调一个等级。

4.答辩委员会在答辩前要召开专门会议,统一研究、布置答辩要求等事项,各答辩小组和指导教师须认真执行。答辩委员会须认真评阅每个学生的毕业论文,并结合答辩情况、指导教师和评阅教师评语,给出学生毕业论文成绩。

5.学生答辩前须拟定发言提纲并准备PPT,相关内容主要包括:选题的目的和意义、论文基本内容主要研究方法、研究结论参考文献汇报发言时间为5~7分钟,然后接受答辩委员会质询。答辩委员会(小组)秘书应记录全部提问与回答情况,并作为毕业论文有关资料存档

6.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在答辩前自行组织或邀请有关专家对学生论文进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检查结果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所有专家评价为“差”或者在格式内容上存在较大问题的学生,不得参加专业答辩,直接进入学院大组答辩。

7.各专业要有一定比例学生进入学院大组答辩(比例不低于学生总数的5%);若分若干组答辩的专业,每组末尾淘汰1名学生进入专业总评排名,由各专业答辩委员会按照末尾排名和5%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进入学院大组答辩学生名单。学院大组答辩未通过者,需要延期毕业。

(三)毕业论文成绩评定

1.毕业论文成绩应根据学生学习态度和表现、论文实际意义、论文内容和结构形式、论文整体质量以及答辩情况等进行全面综合评定。评定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实事求是。

2.毕业论文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标准参照《山东科技大学关于加强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毕业论文成绩“优秀”的人数比例不得超过总人数的20%,“优秀”和“良好”成绩的人数比例不得超过总人数的70%。对于没有完成毕业论文任务或有弄虚作假、抄袭拼凑行为者,给予“不及格”成绩。毕业论文成绩须在答辩工作全部结束并报学院审定后,统一向学生公布,任何人不得事先向学生透露。

四、毕业论文相关材料的归档

1.答辩结束后,由各系答辩委员会秘书将统一整理的毕业论文原件、附件及外语原文、译文、总结等相关材料,连同部分(每专业2~4份)有参考价值的优秀论文,交学院资料室集中保存,保存期为5年。

2.学生提交的毕业论文及其附件须严格按照《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手册(教师用)》的要求进行装订。存档材料中各相关人员的签名要由本人亲自签署,不得打印,不能空缺。

3.学生毕业论文电子文档由各系收齐后,按照“学生学号+学生姓名+论文题目”的格式统一命名,连同汇总表统一交学院教科办存留。

4.学院在毕业论文工作结束后,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毕业论文工作质量进行评价,并组织专家抽查存档的毕业论文及其他存档材料。

五、指导教师和学生基本要求

(一)指导老师要求

1.为确保毕业论文质量,各系尽量选派讲师及以上职称者担任指导老师,且每位教师指导的学生人数一般不得超过7人。

2.指导教师职责:

1)认真做好选题准备工作,及早向学生布置课题任务。同时,审定学生论文题目及写作计划或提纲,指导学生搜集、整理和使用资料。每周定时、定点检查进展情况,按规定时间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所在系进行汇报。

2)在指导过程中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运用专业新理论、新方法,把握理论前沿和最新动态;认真做好毕业论文写作全程辅导和答疑,加强引导,充分发挥学生主动性、积极性;针对学生特点和程度,因材施教,加强个别指导和优秀学生培养。

3)对学生撰写毕业论文的指导思想、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质量等进行考查;在论文完成时,向答辩委员会提交考查意见,写出评语,提出初步的成绩审定意见。对学习不努力、不认真、敷衍了事、回避指导、未完成分阶段任务或无故缺勤、严重违反学习纪律的学生,指导教师可在评语中建议答辩委员会给该生毕业论文成绩降等次或取效毕业论文答辩资格。

(二)学生请销假

1.学生毕业论文必须在校完成,除非已经与就业单位签署就业协议且有单位书面函件者,学院本着提高就业率的原则,允许学生办理请假手续并在单位完成毕业论文。

2.学生毕业论文期间请假须到院团委办理请假手续,经指导老师签字同意后方可离校;学生请假结束后,需向指导教师和辅导员办理销假手续,否则按旷课处理。

六、其他注意事项

1.2018届本科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关系到学院和学校毕业工作整体安排。由于毕业工作进度环环相扣,望各系(室)高度重视,具体工作落实到人,以免耽误学院和学校相关后续工作。

2.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通过学校强智综合管理教务系统提交,请各系安排专人做好此项工作。

3.各系应当认真填报《201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选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核实无误并由系主任签字后,于2018年6月25日前将电子版发院教科办。

附件:1、文法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

                 2、2018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选题情况统计表.doc

 

 

                                                 文法学院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