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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法学院关于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年06月27日 16:44 点击量:

文法学院关于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相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学校《关于 2023 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和《文法学院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结合实际,现就学院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的相关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转出学生需提交审核的材料(请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选择以下一项或者多项提交)

1、机打成绩单(由教务处开具,J1、J7均有机器可以打印,成绩单所显示的历史平均学分绩点除以100即为学习绩点成绩百分比);

2、特长证明材料;

3、由校医院或校医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不适合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医院诊断证明;

4、针对申请复学、保留入学资格入学的学生,由转专业前所在学院或教务处开具因专业调整或停招,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相关证明;

5、针对参军入伍后退役或休学创业后复学,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同学,由转专业前所在学院根据其在部队表现或创业情况开具的同意转专业证明。

申请转出学生材料提交地点:图书馆-1328

联系电话:0532-86057613

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6月29日上午11点


二、申请转入学生需提交的材料(请注意:1、2、3为必交材料,4、5、6、7请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项或者多项提交;如果有挂科记录,则必须符合其他转专业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才有资格进入学院的转入考核程序。)

   1、机打成绩单(由教务处开具,成绩单所显示的历史平均学分绩点除以100即为学习绩点成绩百分比);

   2、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电子档案(加盖学院团委公章);

   3、由转专业前所在学院教科办开具(加盖学院公章)的截止到6月27日必修课考试课程全部合格、无补考重修记录证明;

   4、特长证明材料;

   5、由校医院或校医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开具的不适合在原专业继续学习的医院诊断证明;

   6、针对申请复学、保留入学资格入学的学生,由转专业前所在学院或教务处开具的,因专业调整或停招,不转专业无法继续学习的相关证明;

   7、针对参军入伍后退役或休学创业后复学,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同学,由转专业前所在学院根据其在部队表现或创业情况开具的同意转专业证明。

   申请转入学生材料提交地点:图书馆-1328

   联系电话:0532-86057613

   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7月4日下午17点


三、转入指标数

   根据我院各专业办学条件和2022年招生计划,符合《山东科技大学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第六条中(一)(二)款规定条件的我院2023年度转入总人数上限为 57 人,其中法学专业 36 人,行政管理专业 12 人,汉语言文学专业 9 人。符合第六条中(三)(四)款规定条件的接收计划单列,可在学生入学或复学时申请办理。


四、转入考核及录取

   根据《文法学院2023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方案》,学院成立由各系主任、院教指委成员、各专业骨干教师、院学团老师和教科办主任组成的考核专家组,具体负责转入环节的考核工作。

   1、考核内容:包括既往学习情况(高考成绩和大学入学以来学习成绩);思想政治综合(不参与总成绩评定,实行一票否决制);专业素质(专家按百分制打分,求和取平均分)。

   2、考核方式:包括审查认定和面试。前者包括高考成绩审查和大学以来学习成绩审查;后者包括思想政治综合面试和专业素质面试。

   3、成绩计算:最终考核成绩=高考折算分×10%+(1–学习绩点成绩百分比)×100×40%+专业素质面试成绩×50%(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说明:高考折算分=高考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学生高考所在省(市、自治区)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理)x100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参照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确定。

   4、录取:

  (1)专业素质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者不予录取,在此前提下,具体录取结果分专业、按照总得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确定入围名单。

  (2)总得分相同时,依次按单项的学习绩点成绩排序、专业素质面试成绩排序和高考成绩排序来决定排名先后。

  (3)入围名单内最终考核成绩高于或等于 70 分者,经考核专家组全体成员投票,得票过半的同学按平级转专业录取,名单内其余同学按降级转专业录取。


五、时间安排(初步安排,具体以学校实际工作安排为准)

   1、2023年6月27日17点——2022年6月29日11点,在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提交转出材料;

   2、2023年6月30日17点前,公示同意转出学生汇总表;

   3、2023年7月5日17点前,在学院网公布可以参加考核的拟转入学生名单;

   4、2023年7月7日进行考核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2022年7月9日17点前,在学院网站公布最终同意转入学生汇总表。

                                                               

                                                                     文法学院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