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25日,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民商经济法律研究所师生于图书信息中心1318开展主题为 “生态环境法典与民法典相关问题研讨”的学术沙龙活动。此次沙龙分为主题发言和教师点评两个环节,李宗录、王茂庆、李伟三位老师受邀参与并担任点评人,文法学院十余位同学参与沙龙发言和讨论。
在主题发言环节,针对环境侵权举证规则、惩罚性赔偿与法律责任竞合话题,孟轩宇同学从法条衔接的角度探究环境侵权“主观故意”的司法认定标准;姬安琪同学、王玉秀同学从双法典证明责任体系角度,细化了公私益诉讼举证责任倒置的分层适用规则;王浩同学聚焦责任竞合难题,探析公益惩罚性赔偿金与行政、刑事罚金的折抵适用边界。针对生态环境替代性修复责任体系构建话题,王晨晨同学、梁泽宇同学剖析了替代性修复责任的立法增量与双法典衔接逻辑;赵国翠同学对比分析了异质型替代性修复与生态修复费用的适用场景与顺位问题;高一凡同学明晰了生态修复与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优先级;孙晓雪同学梳理了公益侵权修复责任的承担规则。针对环境侵权公私益责任二元区分话题,秦世情同学梳理了公私益侵权规则的适用缺陷与完善路径;张倩同学从归责原则、举证标准、损害认定等维度,明晰了私益侵权与公益侵权的二元适用边界。针对新型无形污染问题,王翰文同学探究了噪声、光辐射等拟制型污染的差异化归责原则;张娜同学结合《生态环境法典》,解读相邻污染认定规则在制度上的革新,打破了“达标即可免责”的传统裁判误区。针对民法典绿色原则的适用问题,王冠群同学以民法典绿色原则为基础,说明了环保停产引发的合同经营损失过错分担规则;孔德菊同学探析了绿色原则在两部法典协同适用中的纽带价值。此外,黄玉香同学则探讨了无合同环保约定时,生态环境公法规范对民事违约认定的适用效力。


各位同学围绕不同话题进行发言,重点突出,紧贴立法与司法前沿,展现出扎实的法学专业基础与良好的学术素养。
在教师点评环节,老师们充分肯定了同学们的学术态度、汇报表现以及贴合新法热点的研讨选题;同时,鼓励同学们在充分认识生态环境法对传统私法自治的规范约束作用的基础上,以法释义学为核心,对上述问题展开深入研究。

本次学术沙龙氛围热烈,同学们在交流中拓宽了生态环境法典与民法典相关问题的研究视野,锻炼了法律问题的分析和表达能力。

撰稿人:刘新瑜
审稿人:李宗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