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5日,我院副教授、研究生导师黄晓林应邀至莱西法院进行专题授课。此次活动由莱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刘旭光主持,法院班子成员、全体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及青年干警参加。
黄晓林副教授以“新《公司法》中董监高民事责任的强化”为题,就《公司法》的最新修改进行了深入解读。黄老师从公司法的修改背景、修改体例出发,围绕五个核心方面——“完善董监高的忠实勤勉义务”“强化董监高维护公司资本充实的责任”“增设董监高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明确董事的清算义务与责任”以及“增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忠实勤勉义务”,进行了全面而深刻的讲解。她通过新旧法条对比的方式,帮助干警们更好地解决了新《公司法》理解和适用遇到的问题,夯实了干警的实践根基。
此次合作不仅是法学教育模式的创新,也是新时代法治专门人才培养方式的谈妥。该种合作方式有助于双方共同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法治人才,继而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坚实支撑。
我院与莱西法院实质层民安的合作,是新时代法学教育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的典范。这将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更多德才兼备、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从而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坚实的学理支撑和人才保障。双方将继续本着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的原则,强化理论与实践的深度融合,为人才培养、理论调研、司法实践蓄能充电,推动实现高校与检察院之间的合作共赢。
撰稿人:李梓瑶 审稿人:秘明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