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6日下午,高新科技与知识产权法研究所于图书信息中心-1318举行主题为“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亮点及立法探索”的学术沙龙,沙龙分为“主题发言”和“老师点评”两个环节。郭雪军、田沐禾两位老师受邀与会担任点评人,文法学院30余名研究生参加沙龙并进行发言讨论。
在主题发言环节,宋璇同学聚焦《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三条,总结其不足之处并给出自己的解释;李桂龙同学则主要从立法史的角度阐释了第十三条从一般条款到具体条款的过渡;刘鑫宇同学主要聚焦第七条关于混淆行为的修订,并就有影响力的案件进行分享;鲁小薇同学的观点集中在平台治理有关和恶意交易的法律界定方面;吴静和张馨两位同学则对新法修订进行了全方位的概述;霍新宇同学讨论了AI生成物的全过程和全链条的保护,尤其是《著作权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相互补充的问题;韩笑宇同学就混淆行为、扩展商业标识保护等重点问题进行了讨论;李佳倩同学聚焦数据抓取问题,认为用具体条款代替一般条款是立法的进步;黄英豪同学在总结此次修订不足的基础上,给出了未来的完善路径;公雯同学讨论了数据抓取的不正当性问题;王馨卉同学关注“内卷式”竞争的不良后果以及影响,阐述了将其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意义;谢语嫣同学通过新旧两法之间的对比,从整体上梳理了新法修订的亮点。


在老师点评环节, 郭雪军老师首先对十三位同学的发言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同学们的分享全面覆盖了新法的修订亮点、立法探索、现存不足及完善路径,既有对法律条款的客观描述,也有深入分析、挖掘和建议,为大家理解新法提供了诸多有价值的参考。随后,他重点围绕两个核心问题展开补充:一是数据保护专条,他认为,该条款是本次修法的重大亮点与前沿探索,其核心偏向行为规制而非数据确权,着重强调行为的不正当性。然而,缺陷之处在于以“损害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作为构成要件 ,导致条款解释空间极大,后续仍需大量司法解释与案例实践补充。二是平台相关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规制,本次修订首次将 “预防” 纳入立法目的,吸纳部分平台治理内容,但如何落地实施、如何与反垄断法的监管有效衔接,仍需进一步探索。最后,郭老师强调本次修法力度大、前沿举措多,这为学术研究提供了重要契机。

田沐禾老师结合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提到元宇宙、生成式人工智能等新业态涌现,进一步给竞争法带来了诸多新挑战,而同学们在汇报中对相关问题的关注与思考,正是面向未来法律思维的有效训练。她强调,作为未来的法律人,不仅要具备解读现有法律文本的能力,更需培养预见未来问题、参与规则建构的能力,应当学会理解技术逻辑、平衡多元利益、适应快速变化的法律环境。在此基础上,沐老师给出了三点研究建议:一是保持跨学科视野,数字经济领域的竞争法问题涉及经济学、社会学、计算机科学等多学科知识,理解技术逻辑是开展法律分析的重要前提;二是培养动态思考能力,法律修订并非终点而是新起点,需持续关注法律实施后市场主体的行为调整与监管机构的执法动态;三是树立全球比较视野,在全球化数字经济背景下,各国竞争法呈现相互借鉴又各具特色的发展趋势,通过比较研究既能更好地理解中国法律的特点,也能为未来法律完善提供有益参考。

此次学术沙龙以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亮点及立法探索为主题,为同学们提供了宝贵的学术交流机会。不仅促进了同学们对《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深入理解,还激发了大家的学术热情和创新思维。通过分享和交流,不仅拓宽了同学们的视野,还提高了大家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撰稿人:张苗苗
审稿人:郭雪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