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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文化学解读”学术讲座——珠山法学论坛第479期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7日 23:25 点击量:

2023年12月22日下午,山东科技大学文法学院名誉院长、原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秦瑞基教授应邀在J9-135报告厅为我院师生作了题为“刑法的文化学解读”的学术讲座。讲座由山东科技大学齐鲁法治文化建设研究基地副主任李伟老师主持,文法学院80余名师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伊始,秦瑞基教授阐释了自己对于“人”的概念理解,提出如何看待人将主宰着我们的法律思维,只有深刻地认识人,才能更好地参与到法律之中。轴心时代使得人的主体意识增强,文化学观念的出现拓展了人的形象,对文化观念的把握,对中国文化结构的分析,是我们理解现有刑法以及适用的重要路径。


随后,秦瑞基教授对刑法文化学进行了具体解读。刑法的罪行法定原则是合法性理念的表现,该原则包括四项基本含义,即内容明确,禁止模糊;禁止事后罚;遵循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司法部门不得创造法律。关于社会危害性,他列举了实务中的真实案例,表示社会危害性并非是绝对理性的、不可动摇的原则,而需要将社会危害性放在其所处的文化背景中考虑。犯罪行为与犯罪意图作为刑法的核心理论,人的形象、理念体现的最为集中,我们不能简单地主观认知,应当联系具体实际情况与当下的文化环境。最后,秦瑞基教授讲解了中国文化结构的变化与刑法适用中的张力。文化是种生活生存方式,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具有张力与相对稳定性。现代文化结构的发展变化影响到刑法的适用,使得刑法的适用存在着巨大的张力与矛盾性。

本次讲座,秦瑞基教授以“人”的理念与文化观念为视角,分析了人的主体意识与文化观念的变化对刑法发展的影响,解读了刑法与文化学发展的内在联系,为我们理解现有刑法及其适用提供了新思路,使大家受益匪浅。

撰稿人:程名 审稿人:李伟

珠山法学论坛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