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各研究所招生系数,按导师第一招生方向人员数量计算,其中院内专职教师系数按1计算,院外教师系数按0.5计算,导师第二招生方向人员数量不计入系数; 2.2022年我院招收法学硕士44人,法律(法学)硕士21人,法律(非法学)硕士25人; 3.各助理导师若参与研究生指导,须本人商请当年度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同意,并经其所在招生研究所所长审核,报经学院审批备案后方能助理指导研究生; 4.师生双向选择由各研究所所长负责完成,招生限额内的学生指标额度:当年度指导研究生获院级优秀学位论文的导师原则上应增加招生指标;当年度指导研究生延期毕业的导师原则上应减少招生指标;当年度配备助理导师的招生导师原则上应增加招生指标; 5.针对因小数点四舍五入后学生增加或减少的情况,系数小的研究所优先减员,系数大的研究所优先增员。如若系数相同则结合导师学位高低、职称高低、任导师时间长短等标准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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