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27 浏览量:
根据教务处最新要求,如果有任课教师需要修改学生的成绩,请老师们下载并如实填写表格,首先由系主任签字,再找教学副院长签字,然后按照下列程序逐步进行:
1.本表由任课教师本人填写并携带学生试卷找相关负责人签字(教务处意见请到行政楼216房间);
2.签字完毕后到将此表交至行政楼112房间,成绩管理员处更改;
3. 待成绩更改完毕后重新打印学生成绩单交到学生所在学院教科办,每张申请表只能更改一名学生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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