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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赋能刑事诉讼的数据安全保护与证据禁止”学术沙龙—珠山法学论坛第474场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08日 12:45 点击量:

2023年12月1日晚,文法学院诉讼与司法制度研究所成功举办了“数字赋能刑事诉讼的数据安全保护与证据禁止”学术沙龙。本次沙龙系山东省青创团队科技计划创新团队的系列活动内容,沙龙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王次宝、李贵扬、杨厚瑞和孙明泽4位老师受邀出席并担任点评人,诉讼与司法制度研究所近30名同学参加了本次活动。


本次沙龙由诉讼与司法制度研究所所长王次宝主持,围绕“数字赋能刑事诉讼的数据安全保护与证据禁止”展开讨论,包括“主题发言”“教师点评”和“自由讨论”三个环节。


沙龙伊始,王次宝老师介绍了本次沙龙的选题过程,并通过分享海明威对于青春的感悟和稻盛和夫给年轻人的忠告鼓励各位同学充分利用学术沙龙的形式展现自己。


在主题发言环节,任娜首先介绍了数字经济时代数据犯罪刑法规制的挑战与应对问题;孟鑫详细阐述了证据禁止制度及对我国刑事数字证据的借鉴;张潇冰探讨了刑事诉讼大数据证据使用困境及应对问题;董玉珍就大数据证据中“证据偏在”问题与解决路径进行了解读分析。最后,代战友同学对刑事诉讼中大数据证据使用及禁止规则问题进行了总结。


在教师点评环节,孙明泽老师依次点评了五位同学的发言,并对德国证据禁止制度进行详细介绍。同时,他还对英美法系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与德国的证据禁止制度进行了区分。李贵扬老师指出,数字赋能赋的是“正能”还是“负能”值得思考,刑事诉讼法作为“小宪法”,更要保障弱势群体的权利。他同时强调,同学们进行主题发言时,要限制自己的论域,针对某个方面具体阐述。杨厚瑞老师指出,大数据是一个非常大且复杂的概念,希望各位同学考量法学基本素养与理念,鼓励各位同学在提出建议时要明确立场并能够自圆其说。针对各位同学的发言内容,王次宝老师指出,各位同学在阐述问题时要做到“小角度大文章”,围绕一个方面进行阐述,不能大而全,否则在逻辑上就无法周延。


在自由讨论环节,老师和同学们就主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梁思逸就数字赋能赋的是“正能”还是“负能”发表了自己的见解;李玉青针对如何对大数据证据进行审查提出自己的建议;苗倩雯对是否可以通过另一种技术解决“算法黑箱”的问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本次沙龙活动以数字时代如何保障被追诉人诉讼权利为切入点,对数字赋能电子数据收集的数据安全保护与证据禁止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此次学术沙龙主题鲜明,学术氛围浓厚,为同学们提供了宝贵的学术交流平台,也提升了同学们的学术研究热情。



(撰稿人:徐一萍  审稿人:孙明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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