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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路径依赖的法律抉择”学术报告——珠山法学论坛第475场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11日 21:13 点击量:

2023126日晚上,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肖国兴教授应邀在图书馆102会议室为我院师生作了题为“环境保护路径依赖的法律抉择”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文法学院副院长秘明杰主持。文法学院百余位法律硕士、法学硕士研究生聆听了报告。


报告伊始,肖国兴教授介绍了我国的环境保护状况作为自己的研究背景。他指出,2015年开始实施的修订后的《环境保护法》,虽为我国环境保护的全面强化提供了法律依据,但与“史上最严环保法”所追求的预期目标之间仍有较大差距;2018年我国《环境保护税法》的出台,环境保护的法律手段从产权自由束缚发展到生产成本制约,再次夯实了“环境规制”;现如今,环境保护正式进入技术时代,我们有理由期待将环保绩效作为环境保护法律手段之一所能取得的良好成效。


随后,肖国兴教授进一步阐释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首先,环境问题的成因在于制度失灵。环境保护有赖于市场经济,但市场是自由的,更是制度的,是在制度的空间内存在并运行的。理论上讲,市场失灵并不会引发外部成本,外部成本是制度问题,其发生在于产权设计不当或实施不当而导致产权弱化。因此环境问题的出现源于制度缺陷,环境保护路径则依赖于制度绩效与产权效率。其次,环境法制度须适应市场经济。环境产权从人权走向财产权,环境规制从追求自利到产权效率直至构建排放权市场,是环境保护法律制度的一种选择。最后,环保绩效的根本在于体制转型,即由现行资源分配体制向技术决定型体制转型。市场经济体制是全要素生产率体制,要扩大产权交易自由度,要使技术进步率成为市场体制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与此同时,环境保护也需要环境法律绩效的好转。


本次报告,肖国兴教授以环境保护为视角,介绍了环境发展的现状,分析了环境问题的原因机理,并指明了环境保护法律路径,开拓了大家的学术视野,为大家环境法的学习提供了新视角、新思路。

(撰稿人:程名 审稿人:秘明杰)